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公告本縣終止指定精神科專科醫師1名。

刊登日期:2022/11/21
發文日期:2022/11/17
發文字號:府衛企字第1119505743號
主旨:公告本縣終止指定精神科專科醫師1名。
依據: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。原本縣精神科專科醫師沈眉君醫師,於111年10月31日自信安醫療社團法人信安醫院離職,自當日起終止沈眉君醫師為本縣精神科專科醫師。
附件: